幾位「獨派」的台大教授、校友,昨發起「貫徹大學自主,自己的學校自己救」連署,呼籲校長遴選如果發生重大爭議或阻礙,應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處理,目前連署人數逾400人。台大校方表示,遴選校長是遴選委員會的權責,不是校務會議。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大內部搞不定!包括陳翠蓮、楊翠、張茂桂等台大教授、校友,昨天也發起「貫徹大學自主,自己的學校自己救」連署,呼籲校長遴選如果發生重大爭議或阻礙,應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處理,目前連署人數逾400人。台大校方表示,遴選校長是遴選委員會的權責,不是校務會議。依據台大組織規程第38條規定,校務會議由校長召開,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二次。校務會議應有校務會議代表總額過半數出席才能開會。經校務會議代表五分之一以上請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時,校長應於15日內召開。台大校務會議代表現有173人,需要有35名校務會議代表連署,才能召開臨時校務會議。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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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inline-ad div div { border-bottom: 0 !important; padding-bottom: 5px; };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表示,臨時校務會議要校務會議代表五分之一以上連署。遴選校長是遴選委員會的權責,不是校務會議。一切還是要照教育部及台大的遴選辦法所規定。依規定,遴選委員會選出校長後的下一個程序就是教育部核定。台大應力所教授王立昇表示,不管連署結果如何,應該還是由遴選委員會處理比較好,「不然以後只要有35個校務會議代表不同意校長當選人,那新校長就都無法順利上任了。」主張開臨時校務會議的連署聲明中指出,校長遴選是大學最重要的事務,呼籲台大根據大學自治的精神及「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」規定,召開校務會議揭露資訊,將爭議在陽光下檢視,以求對校長遴選案有合法合理的解決。聲明指出,台大「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」第21點第2項說:「本要點如有窒礙難行之處時,得由臨時校務會議補正之」,校長遴選如果發生重大爭議或阻礙,應召開臨時校務會議來處理。有台大教授私下透露,台大內部的對立一旦激化,對管上任後的作為也有不好的影響,現在可能要請遴委會召集人陳維昭立即召開一次遴選委員會,看能不能化解爭議。因為教育部在遴選委員會中有三席代表,是一個可以協調的場合。「反對高教中資化連線」上午也到台大校門前集結抗議,表示在未釐清台大校長相關遴選程序,充分揭露遴選資訊前,反對校方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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